很多人都在问,古代的未成年人犯罪后,官府会如何判刑?
我们要知道,古代还没有所谓的未成年人这个概念,但是在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上面,从周代其实就已经出现了,《礼记》区里当中就有提到过,年龄在7岁以下的孩子违法之后是免于追究的。这种对尚未成年的孩子免责的方式,在接下来也被历朝历代给延续了下来。
1975年12月,tp钱包在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秦代云梦竹简里面就有记载过,秦朝的律法里面,身高不足六尺的孩子犯法之后就可以免责。还有像西汉初年吕后执政时期发布的《二年律令》当中也提到过,10岁以下的孩子违法之后可以免责。但是汉代的免责可不是毫无底线的,不是为了保护小孩子干什么都能够法外开恩,一旦你涉及到了杀人这种大罪的时候,那就免不了。《汉书·惠帝纪》里面就有提到过,老人和孩子如果犯了杀人的死罪,那还是要处置的,只不过是在量刑上面会有一些优待。